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艰巨复杂。要聚焦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担当做好教育工作,筑牢“稳”的基础,保持“进”的姿态。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艰巨复杂。要聚焦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担当做好教育工作,筑牢“稳”的基础,保持“进”的姿态。
2022年全省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尽职、奋勇争先,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贡献教育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属性,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充分发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持久、及时跟进、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开展符合教育特点、彰显安徽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和高校师生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组织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委厅机关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四史”教育。充分调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积极性,布局一批重大课题、重要平台,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系统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
2.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省委《关于加强新一届省委班子政治建设的决定》,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委厅机关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核心职能履行,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制定委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开好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对高校党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和党建“领航”计划,启动高校基层党建提质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和典型选树。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党建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办学治校的重要任务。加强高职、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
3.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委各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导4所省属高校做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年度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培训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格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和党纪处分工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对“三评一赛”项目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审计预警机制,推进审计监督常态化,发挥审计监督效能。实现直属中专学校党委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党组织作用发挥、选人用人和干部教师队伍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问题专项治理。
4.全力以赴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委厅机关和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等重要保障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四个100%”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加强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升级校园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校舍、校车、消防、实验室危化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地各校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要求,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强化保密宣传教育。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健康。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健全信访事项归口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加大涉教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二、聚力培根铸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5.全面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遴选“五大行动”实验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教育工作格局。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内外德育教育资源。实施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程,推动建立大中小学德育类职称评审制度。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体教融合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成立省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展演机制,举办中学生合唱、大学生书法专项展示活动。打造一批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推进学校采光照明工程。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化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好用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学生综合国防意识。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
6.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启动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深化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健全“省级—高校”网络思政体系运行机制,推进“一站式”学生社会综合管理模式。加强省级智慧思政平台、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安徽大学)和高校思政课虚拟教学仿真中心、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等建设。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加强研究阐释和教育教学。在高校班级普遍设立“思政委员”,常态化开展大学生讲思政课工作,持续推进“英模•大师”进思政课堂。聚焦思政课质量提升,开展思政课标准化建设,遴选培育推广一批思政课教学法,打造推广一批思政金课,持续推动VR、AR等信息技术进思政课堂。推进“四史”和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有机融入学校思政课教学。实施高校思政工作队伍能力提升攻坚计划,持续加强思政工作队伍配备,“一校一策”推动专职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编制落实到人,组织高校思政工作者参加培训和实践研学。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管理水平,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启动公民办马克思主义学院“手拉手”结对共建行动。开展“青春使命”“技能成才强国有我”“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门第一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第二届全省文明校园评选,提升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分类管理,健全责任追究和风险研判机制,强化风险提示和阵地管理。
7.加快建设高质量教材体系。完善教材专家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材工作协调机制。遴选省级教材研究基地和精品教材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国家教材建设“一规划四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落实。继续抓好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工作。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加强统编教材配套资源建设。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教材和一年级正版学生字典配备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管理。持续推进书香校园建设。
8.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力度。组织开展“幼儿游戏活动周”和安吉游戏项目推广活动,提升学前教育科学保教水平。研制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实现义务教育学段学科全覆盖。组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优质课评选暨优秀课例汇集。开展“教研江淮行”系列主题活动,举办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大赛和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评选全省教研先进单位、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员。出台加强实验教学资源配备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开展职业教育课程建设、教材管理课题研究活动。推进区域、校际间教研交流与互动。编制并发布《安徽教育发展研究报告》。
9.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聚焦农村地区和特殊人群,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举办农村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探索开展乡镇基层干部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做好来皖就读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满足社会普通话测试需求。推动语言文字文明规范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校园文化建设和全民阅读活动,打造大学生诗文朗诵大赛、“诵读中国”“笔墨中国”经典诵读和书法大赛品牌。加强安徽濒危方言抢救保护课题研究,出版《中国语言资源集·安徽》,加快安徽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
三、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为教育发展注入新动力
10.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负面清单》,持续开展教育评价改革禁止性规定落实情况第三方监测,加大整改力度,持续推进市县、高校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坚决推进“破五唯”。推动哲学社科领域破除“唯论文”、规范高校使用人才称号等政策落实。稳妥推进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发挥评价结果在普通高中招生和高考综合改革中的作用。加强中小学生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评价研究。
11.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开发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查询系统,组织进行模拟选科,加强学生选课指导。建设新高考考务、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加强省级命题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题库系统建设。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制度,发挥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作用。规范基础教育招生管理,做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建设运行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统一平台。
12.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继续做好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规划,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创建工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等专项督导力度。加强专兼职督学和评估专家队伍建设。
13.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深入开展“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接受国家检查验收。进一步理顺民办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大民办中小学党组织组建力度。制定出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书记选派办法。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专项培训。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登记管理,指导各地完成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开展民办高校和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检工作,加强年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开展民办学校办学风险排查和化解专项行动。
14.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督导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出台,积极推动我省职业教育条例、学前教育条例修订和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研究。启动并完成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推动高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治理结构更加完备。实施中小学校长法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办好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委厅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减轻基层学校和市场主体负担。推进教育领域采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5.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推进对标学习沪苏浙教育改革创新举措。推进长三角教育区块链创新应用联盟建设,联合打造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高地。推进长三角职教一体化发展,深化长三角国际商务职教集团和长三角高职院校学前教育联盟内涵建设。推进省属高校与长三角名校交流合作,做好高校访问学者互派工作。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教研一体化建设,推动建立教研合作共同体。协调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帮扶皖北城市教育发展。支持省内外优质教育集团在郎广片区办学或合作办学。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开放教育学分银行建设。继续共同举办长三角民办教育发展论坛、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试验区加强教育合作交流。协同推进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工作。
16.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修订“留学安徽”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启动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项目建设工程,鼓励省属高校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学院和优势学科专业的合作交流,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推进中德合作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与美国马里兰州高等教育合作,巩固与澳大利亚北领地基础教育合作成果。指导省属高校办好孔子学院学生夏令营等系列学生交流活动。推进皖台高校教育合作交流。拓宽皖港澳台青少年交流渠道。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人员管理。
四、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17.持续打好“双减”攻坚落实战。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导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多样化需求。开展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试点。围绕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专项核查,防范预收费资金安全风险。联合相关部门健全综合执法力量,加强重大案件查处和督办。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建立省级“双减”监测管理平台,动态监测“双减”工作成效。
18.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300个,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无证园治理力度,杜绝新增无证园。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提高办园经费保障水平。指导各地落实《安徽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试行)》,提高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行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9.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巩固义务教育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布局结构优化,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完善学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建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安徽区域分中心,加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测。
20.加快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制定《安徽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组织有条件的高校和市开展县中托管帮扶,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持续抓好《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落实落地,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并巩固成果。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继续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工作,以强化特色引领高中学校健康发展。指导各地落实《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2021年版)(试行)》,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21.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推进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人一案”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特教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全面促进融合教育。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进一步做好残疾学生入学评估和教育安置,加强对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
22.不断完善终身学习支持体系。规范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对普通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指导和监管。推进安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和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建设。对标沪苏浙,推动社区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落实《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和《关于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设省级老年远程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23.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巩固拓展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稳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动乡村教育融入乡村建设,更好发挥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中心、文化中心作用。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支持高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和市、县政府设立高校协同振兴乡村服务中心、基地、共性技术研发中心等,推进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创新试验,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继续做好委厅定点帮扶工作,指导高校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接续实施高校食堂面向贫困县采购农产品工作。
五、聚焦智力支撑,全面增强教育服务发展能力
24.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开展部省共建技能安徽行动,推进实施职教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省职教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项目。夯实中职基础地位,完成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整改工作,推进实施中职学校达标示范建设和“双优计划”;巩固职业专科主体地位,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发展质量评价考核体系;积极争取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和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探索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三教”改革,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专业优化结构、改造升级,落实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继续实施中职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制度。
25.持续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部省《推动结构优化 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落地落实。编制并实施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指导安徽公安学院、蚌埠医学院及合肥学院做好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准备。统筹推进高教资源整合和亳州学院管理体制调整,加快3所高校合肥高等研究院建设,规范高校异地校区管理。修订《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指导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加快推进新校区项目建设。深化高水平大学分类建设。启动省市共建高校工作,调动市一级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意见的若干举措》。推进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与我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新时代高等教育育人质量工程,加强特色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加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指导高校开展师范类、工程类和医学类专业认证工作。统筹协调本科高校合格、审核评估工作。持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制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实施细则,实施学科学位点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加强省学位委员会建设。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加强课程、教材、师资等项目建设,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遴选一批省级基地。设立省级研究生导师培训基地,开展导师培训。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
26.深入推进“双一流”和高峰学科建设。深入推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开展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推动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建设一流学科。全面实施《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落实《安徽省支持高校学科建设若干政策》,进一步提升省属高校学科建设水平。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实施方案》,联合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专班牵头单位印发《安徽高校服务十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引导高校动态调整和自主设置与服务支撑“三地一区”和十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持续开展高峰学科绩效评价、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安徽省高校培育高峰学科建设方案》,加强高峰学科培育工作。建设省级学位学科管理监测系统。
27.加快构建高质量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坚持“四个面向”,组织大任务、建设大平台、组建大团队。研制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体系重组方案,构建支撑高校学科建设和服务“三地一区”建设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服务乡村振兴的三大类平台架构,支持高校积极争取进入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序列,争取加快启动安徽大学“强光磁集成实验设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校省级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培育。指导高校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校积极融入“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建设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组建和认定若干个高校振兴乡村协同服务中心和区域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设运行省高校科研平台管理系统,开展高校科研平台建设绩效评估。加强科研伦理规范和监管,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28.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搭建校政企就业工作合作交流平台,办好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指导高校办好校园招聘。协调推进就业政策性岗位落实,协助做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录。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毕业生留皖就业创业,参与政策制定,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市场引领和就业、招生、人才培养联动。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加强就业困难群体针对性帮扶。加强职业生涯教育,举办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制定高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有序推进高校征兵工作。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优化就业工作评价考核机制。
29.不断提升教育支援协作能力。完善教育援藏援疆工作推进机制,做好援藏援疆教师轮换及选派工作,协调落实援藏援疆教师待遇保障措施。办好新疆班、西藏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指导有关高校实施好援藏援疆、退役士兵等专门计划。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学生、教师诚信教育,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工作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
六、激活兴教之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0.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师德专题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结果运用。指导各地各校在教师招聘中严把教师师德品行关。深化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年活动。大力选树和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指导各地各校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31.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继续做好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精准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合理设置培训项目,规范培训项目实施。持续开展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培养。改革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方式,加大高校教师交流访学力度。
32.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省委人才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出台我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项目计划遴选服务和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人才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作用。推动建立高校荣誉教授制度,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33.深化教师队伍管理综合改革。推动中小学教职工及编制统筹调整,促进市域和县域之间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三权”统一改革,建立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约束、激励、保障机制。指导各地加强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统筹管理,优化教师学科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严格规范非教育教学活动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研究制定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条件标准,指导高校完善教师职称评审等制度规定。
七、强化要素保障,着力夯实教育改革发展基础
34.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政策举措,推进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完善本科高校经费保障机制,争取提高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支持高校合理使用政府专项债券。适时启动调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继续落实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持续抓好教育乱收费治理。完善教育经费分配机制,深入实施预算绩效及预算执行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度,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35.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委厅机关处室职能职责,加快推进事业单位转型发展。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统筹抓好委厅机关人员补充和干部选用,优化队伍结构,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完善委厅干部考核机制,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配齐、配强省属本科高校领导班子。强化高校干部监督管理,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和督促整改。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高校抓好科级干部、教师和大学生等群体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高校统战工作人员培训,推动高校知联会、侨联和留联会等团体组织建设。
36.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编印全省“十四五”教育信息化规划。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建设教育专网,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区块链、“5G+智慧教育”省级项目试点。实现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城乡中小学智慧学校全覆盖,优化“皖教云”平台,加强省级智慧学校建设应用管理系统建设及数据管理应用,巩固智慧学校建设成果,提高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和普及水平。落实《安徽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2.0》工作要求。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化集约化建设,构建省教育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扩容全省教育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优化委厅电子政务平台,实施厅门户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浏览改造升级,优化“厅长信箱”留言办理程序。
37.大力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推进全省教育新媒体联盟平台二期项目建设,逐步建成省教育融媒体中心。用好安徽教育“两微一端”宣传主平台,持续推动传统媒体发展,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积极主动与中央驻皖、省直新闻单位、知名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沟通对接,加大教育新闻宣传、策划力度,讲好安徽教育故事。加强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强化舆情监测、研判、报告,提高“全网舆情分发模块”使用效率,提升舆情反馈处置能力。严格落实“4·2·1+N”新闻发布会制度,执行新闻发布“三审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提升教育行政审批质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